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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华人员国际旅行健康码受理要求的补充说明
2021-02-18 16:03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驻贝宁使馆建议您 “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如确有必要赴华,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请自即日起遵守以下规定:

  1. 所有自贝宁出发拟赴华人员(以下称为“赴华人员”)原则上仅可中转一次,并在申领健康码时上传行程单有效的在贝居留证明(签证、工作证、居留卡等)。如行程不符合上述要求,将影响赴华人员获得符合乘机要求的绿色健康码。
  2. 赴华人员登机前连续至少21天(包含登机当天)进行隔离闭环管理。请中资企业做好本企业赴华人员管理。
  3.  赴华人员应如实报告既往密切接触史,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有既往密切接触史人员应当在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接触当日之后隔离观察连续至少21天。如健康状况监测正常,方可在隔离观察期满后按规定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双抗体检测结果申领健康码。
  4. 赴华人员应如实报告既往感染史。
    (一)核酸检测、IgM抗体检测、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均视为有既往感染史。因接种新冠疫苗产生IgM、IgG抗体阳性者除外,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在申领申领健康码时须上传疫苗接种证明。
    (二)有既往感染史的人员需向使馆提交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和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在使馆审核通过后,上述人员须进行至少21天隔离闭环管理,并保证健康状况监测正常。隔离期满后方可按规定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双抗体检测结果申领健康码。

请广大同胞继续做好防疫工作,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在申领健康码时如实报告既往感染史、密切接触等情况,不隐瞒病情,不伪造证明,违者后果自负。

 

相关链接:中国驻贝宁使馆2020年11月2日发布《关于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须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登机的通知》http://bj.china-embassy.org/chn/zxxx/t1828993.htm

 

 中国驻贝宁大使馆

                               202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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