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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就中国政府颁布经修订的《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管制清单答记者问
2006-07-28 00:00

  问:中国政府今天颁布了经修订的《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管制清单。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答:今天,中国政府颁布了经修订的《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管制清单,这是中国政府不断加强防扩散和出口管制的又一重要和实际举措。

  2002年,中国政府颁布实施了《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及管制清单,对生物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出口实行法制化和清单管理。

  为适应国际反恐、防扩散的需要,并根据中国国情和出口控制方面的经验,中国政府对2002年颁布的生物管制清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新清单增加了14种病毒、毒素、细菌和设备,其中包括SARS病毒,从而进一步明确了管制范围,管制力度也得到加强。

  中方将继续加大力度,促进出口管制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并根据需要不断完善出口控制体系。同时,中方愿与各国在防扩散和出口控制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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